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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I:东南亚燃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
廖琴
2014-05-01
所属快报资源环境快报
出版年2014
9
语种中文
领域资源环境
栏目环境科学
中文关键词WWI ; 东南亚燃烧;空气污染
中文摘要2014年4月18日,世界观察研究所(WWI)发表《东南亚“燃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The 'Burning' Problem of Air Pollution in South East Asia)一文,探讨了东南亚国家(尤其是印尼)因“燃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文章作者为主持东南亚贸易协调和可持续性项目的Nelly Stratieva。
情报分析_信息发布时间41747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性质国际组织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机构世界观察研究所(WWI)
情报分析_机构类别国际组织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国家国际
情报分析_信息类别科技规划与政策
情报分析_研究主题东南亚燃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
情报分析_研究内容来自印尼的土地清理浓烟每年造成东南亚地区的有害烟雾污染。2013年6月,雾霾导致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的空气污染达到创纪录水平。为了应对最近雾霾危机后的区域压力,主要的空气污染者印尼最终同意通过2002年制定的《东盟越境烟霾污染协议》(ASEAN Agreement on 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但这个协议确实能改变东南亚应对雾霾吗? 《东盟越境烟霾污染协议》旨在通过协调一致的国家努力及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来防止和减轻雾霾污染,它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区域环境条约。但两大问题的存在减少了该协议的有效性:①印尼是东盟成员国中唯一尚未批准该协议的国家,也是主要的污染者;②协议有关解决争端和惩罚违规的机制很薄弱,没有规定对签约国违反其义务的具体制裁。 近30年来,越境雾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事实证明了问题的复杂性。首先,在生产者层面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大型的棕榈油企业集团控制了印尼2/3以上的总棕榈油生产,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出口国。这些企业是本国经济的重大贡献者,在国家层面上对零燃烧耕作(zero-burn farming)往往采取自愿承诺。在印尼的大型生产商通过印尼政府在政治上的庇护进行非法焚烧。在印尼的小规模生产者众多且分散,因而很难监督或控制。其次,在政府层面上,印尼政府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强制执行反对土地清理火灾的法律,国家和地方政府官员联合保护一些违法的公司。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政府也被指责与棕榈油公司的联系过于紧密,他们对本国企业不良行为的宽大延续了雾霾问题。 印尼批准该协议后的结果有三种可能情况:①在实际中没有什么变化。在缺乏制裁下,印尼可以继续选择与邻国的合作程度。防止火灾发生仍然是一个外交努力。②批准可能是该协议逐渐演变的一步。协议成立之初,印尼没有采纳该协议,如今印尼愿意批准,也许接下来,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受雾霾影响严重的东盟成员国将试图加强遵守该协议的规定。③印尼的批准可能会为减缓雾霾问题的多层次行动(国际技术合作和国家立法行动)铺平道路。
原文题名The 'Burning' Problem of Air Pollution in South East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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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快报文章
条目标识符http://119.78.100.173/C666/handle/2XK7JSWQ/178530
专题资源环境科学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廖琴. WWI:东南亚燃烧导致的空气污染问题.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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