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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等机构报告指出全球气候立法速度明显加快
裴惠娟
2015-06-15
所属快报气候变化快报
出版年2015
12
语种中文
领域气候变化
栏目气候政策与战略
中文关键词发布 ; 气候法规 ; 温室气体排放
中文摘要015年6月1日,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全球立法者组织全球国际(GLOBE International)和各国议会联盟(IPU)联合发布《2015年全球气候法规研究报告》(2015 Global Climate Legislation Study),分析了2015年1月1日之前,全球99个国家(其中欧盟被作为一个整体)的气候变化相关立法情况。LSE与GLOBE International机构自2010年以来连续发布年度气候法规研究报告,第五版报告研究涵盖的99个国家包括33个发达国家,66个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93%。报告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
情报分析_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6月1日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性质大学 ; 研究中心 ; 国际组织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机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 格兰瑟姆气候变化与环境研究所 ; 全球立法者组织全球国际 ; 各国议会联盟
情报分析_机构类别大学 ; 国际组织 ; 研究中心
情报分析_信息来源国家国际
情报分析_信息类别气候政策与战略
情报分析_研究主题全球气候立法
情报分析_研究内容(1)自1997年以来,气候变化领域的立法和政策的数量每五年就翻一番。1997年气候立法和政策有54部,2009年《哥本哈根协议》签署之时达到426部,2014年底数量升高至804部。其中1/2的法律政策是由立法机构通过,另外1/2是由行政部门通过。2014年新通过的立法和政策有46部,2013年新通过82部。 (2)75个国家和欧盟制定立法或政策框架来减缓气候变化,64个国家制定法律框架来适应气候变化,17个国家没有任何形式的气候框架立法。 (3)目前全球共有45个国家(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整个经济范围内制定了减排目标,其包含的排放量占全球排放总量的75%以上。其中41个国家制定了2020年减排目标,22个国家制定了2020年后的减排目标。86个国家有具体行业的目标(如可再生能源、能源需求、交通行业或LULUCF)。80%的国家有可再生能源目标。 (4)研究中仅有1/2的国家进行了最低限度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51个国家的适应计划仅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国家通讯报告要求的内容。这些国家大多数是非附件Ⅰ国家,其中包括对气候变化最脆弱的国家。48个国家针对气候变化适应,在国家行业层面上具备专门的制度化流程。 总体而言,报告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全球气候立法进展是积极的,但是也有一些例外。例如,2014年澳大利亚和西班牙出现了反向立法,澳大利亚废除了碳排放税,西班牙下调了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原文题名2015 Global Climate Legislation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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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快报文章
条目标识符http://119.78.100.173/C666/handle/2XK7JSWQ/179060
专题气候变化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裴惠娟. LSE等机构报告指出全球气候立法速度明显加快.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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